台湾人嫁给大陆人的结婚手续为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7:15:28
我是台湾人(女),最近打算跟一个山东人(男)结婚。

我在北京上学工作4年,婚后也会在北京常住,没有打算要回台湾。请问在大陆办理结婚手续应该如何?我需要提出什么证件和证明?

谢谢!

分为二段∶
1. 省府民政局(社会婚姻服务处)办理结婚登记
2. 前往公证人协会办理结婚公证

大陆结婚应携带资料

台湾人士应携资料a. 单身证明及声明书 b. 身分证正本 c. 护照 d. 台胞证e.无直系血亲与三代旁系血亲关系的亲笔签名声明
大陆配偶携带资料a. 户口本(每页需要加盖户口章) b. 身分证正本

单身证明办理须知
携带资料
未婚者:1.个人户籍誊本, 父母户籍誊本五份〈带身分证和印章向当地户政事务所申请〉2.身分证正本3.印章4.单身证明宣誓书〈当地简易法庭有售〉。

需加办无直系血亲与三代旁系血亲关系的亲笔签名声明(92.10.1日开始实施)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简易法庭公证处《请要求不要盖刚印》请提早办理。

当天办理即可领取,单身证明有效期为签发日起算三个月,须本人亲自前往办理。

经过地方法院办理公证,公证书将会从法院寄交给海基会,海基会转海协会再转当地公证人协会,所以,一般都需要等待台湾文件到达当地才能办理手续,约需等待一个月至一个半月。

台湾结婚不需要申请....
在中华民国民法规定:
男女(以后可能改成不必男女)两人年满法定年龄(20周岁)
在公开场合 有两名成年人作证(20周岁) 同意结婚
就算结了~
而"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是中国内地办理结婚时
因为不能确定这台湾人是否有婚姻关系在身
要台湾人返台在当地法院公证一分当事人的"单身证明"(好像还要海基会盖章之类的)
中国内地才准许办理结婚 发给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