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在学校里玩被记者拍照登在报上 算侵犯肖像权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0:28:21

只有以营利为目的,才算侵犯肖像权。登报不算侵犯肖像权。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赢利为目的。

如果这也算侵犯的话,那么汶川地震那些志愿者的照片被刊登在报纸上,那也不是成了侵犯肖像权了吗?
关键看那个记者有没有人身攻击或者对那位家长的声誉与社会地位造成恶劣影响
如果只是为了展现学校里亲子活动的温馨,那么为了这点去告人家,岂不是很一根筋?
构成侵犯肖像权的两个基本条件有:未经本人同意和以赢利、不法等手段为目的
倘若只是单纯的为了迎合报道而配一些插图的话,就不算了……

这不算侵犯肖像权

如果只是正常的报道,没有失实,没有抹黑,也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就没有侵犯任何权利。

不算侵犯肖像权

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