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可以起诉他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0:01:35
甲人向乙借20万,乙因为不在本地,委托丙送钱给甲!不久,甲先还了一半,也就是10万,因此借条就没有给他!现在甲却说全部还清了!而且还说是丙吞了那一半!请问,这样可以起诉他吗?我应该告他什么罪最好!

这个情况你要考虑是走民事程序还是刑事。
民事就是说让对方承担还钱的责任
刑事是还钱+刑事责任。
如果选择刑事就要到公安报案,告其诈骗。
如果选择民事,直接到法院要求判决其还钱即可。

起诉他叫他还钱。关键是他手里没有足以支持他“已经完全还清、丙吞了那一半”主张的证据,胜诉后申请法院执行。没必要非要弄到判刑什么的,也够不上刑事问题。

可以起诉甲,如甲辩解已经还清,要求其出示证据。不能提供证据,则由其承担不利后果。
此案属于民事诉讼的范畴,不是刑事案件。

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上升不到刑法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