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9年10月成为的预备党员,今年想考青岛市选调生,是班级干部。本来以为这条件可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1:16:47
从网上查了一下,2010年山东省的简章还没出来,所以说时间还早。09年简章的要求是“报名时间是2009年2月9日至2月14日,入党时间截至2008年12月31日,以支部大会决定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时间为准。”青岛的简章是在山东的简章基础上制定的。
从以上情况看,你的条件是合格的。
另外,班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班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部长。不包括各类协会、研究小组等组织负责人。任职时间须连续满1年以上。优秀生(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不列入报名条件。
这个条件你也应该合格吧,两个条件里面有一个合格就可以了。是班干部的可以不是党员
嗨!选调的问题我已经不止一次的说过了,大家在网上搜索下前几年的简章,什么问题不都一目了然了吗?
哎,真没办法。下面是我在网上搜到的简章,自己对比一下,这点能搞定吧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较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重视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品行端正,在同学中威信较高;志愿到基层工作。
2、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知识扎实,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的研究生,须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班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对于“211工程”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报考法检系统的全国重点政法院校毕业生,学生干部条件可适当放宽。省内“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省内“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相应放宽2周岁。
5、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适应基层工作需要。报考公安系统的,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你的条件合格。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