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住房补贴政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4:48:21
本人实际参加工作时间是1998年12月1日以后,但单位这次住房补贴,我们却没有住房补贴(在本单位这次住房补贴的条件对我们这些以前无人事档案,无工作经历记载,无法证实界定其参加工作时间并且这部分人员普遍年纪较大如果按新职工计发住房补贴,单位内部也不平衡,经公司研究界定口径如下:可按
本人实际参加工作时间是1998年12月1日以后,但单位这次住房补贴,我们却没有住房补贴(在本单位这次住房补贴的条件对我们这些以前无人事档案,无工作经历记载,无法证实界定其参加工作时间并且这部分人员普遍年纪较大如果按新职工计发住房补贴,单位内部也不平衡,经公司研究界定口径如下:如高中毕业通常18岁参加社会劳动,则2009年11月时,29周岁以下的职工可界定为新职工,29岁及以上的职工可界定为老职工.其他学历人员按此口径进行类推.)请问上述界定办法是否符合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办法.

职工的住房补贴额: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额等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与该职工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计算。每个职工的住房补贴由各职工单位自行负担。发放住房补贴应考虑建立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职工工龄。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2009年11月,国家对于享受住房补贴的个税问题规定:对职工因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政策,或虽已享受国家福利分房但未达规定面积标准的,单位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补贴标准,一次性或按月计入职工个人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用账户的住房补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