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的推恩令有何高明之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18:37:23
如题

推恩令的大致内容是:规定诸侯王除以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其余诸子在原封国内封侯,新封侯国不再受王国管辖,直接由各郡来管理,地位相当于县。
  其目的,在于削弱藩权,以达到中X央集权,从而长治久安。
  其理念是贾谊《治安策》思想的翻版。(“欲天下之治安,莫若众建诸侯而少其力。”)
  (参考:《汉书·诸侯王表第二》“武帝施主父之册,下推恩之令,使诸侯王得分户邑以封子弟,不行黜陡。”、《史记·建元以来王子侯者年表序》“制诏御史:‘诸侯王或欲推恩分子弟邑者,令各条上,朕且临定其名号。’”)

  要了解推恩令的高明之处,我们需要了解其背景,才能更好的了解其所包含的智慧并能有效借鉴。
  

  中X央及地方诸侯的势力比较:
  1)自汉高祖实行并行制以来,诸侯的势力一直都很强大。“汉初全国共计54郡,中X央直辖者不过15郡,诸侯王国就占近40郡;汉初越1300余万人,王国编户180万,人口850余万”(参考:史云贵.《西汉郡国并行制探略》)
  2)诸侯王拥有的实力大大强于中X央,汉文帝时,就有淮南王的叛乱。景帝时更有七国叛乱。
  3)诸侯王没有地方行政权:汉景帝七国之乱后,景帝免除了诸侯王的行政权和官吏任免权,削减了王国官吏,规定诸侯王不再治民,只能衣食租税。即,诸侯王在武帝时,并不能直接对封地行使行政权。
  4)虽然景帝免掉了诸侯王的行政权,诸侯还是拥有广袤的土地,多数人口,以及拥有自己的军队。
  从上可以看出,其主要矛盾,即在于“欲天下之治安,莫若众建诸侯而少其力”。

  诸侯势力的内部矛盾:
  诸侯势力内部并非铁板一块,也有若干矛盾。主要集中在继承权的问题上:
  1)爵位的继承,只能给嫡长子。
  2)权力的继承,因嫡长子继承爵位,那么,所有的权力当然也由嫡长子继承,包括军队的指挥权,财政收入(租税)的分配权,王国事务的决策权。
  3)财产的继承,财产也是和爵位完全绑定,谁继承爵位,谁就拥有财产继承权。

  而明显具有削弱诸侯目的之“推恩令”在实施时,阻力却并不大。究其原因:
  一,推恩令照顾了大多数没有继承权的非嫡长子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