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2:39:43
甲 买 乙 的房产 A ,写有买卖合同 ,留有 乙 的所有房产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但未过户

甲 又买 丙 的房产 B ,写有买卖合同 ,留有 丙 的所有房产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但未过户
1.如果拆迁 可否将 A、B 两套房产 一并合到 甲 名下?
2.合并户头需要经历什么手续?
3.拆迁时这种处理是否方便?

4.如果开发商补偿方案是按户口中的人口数 补面积,
那么是按 乙、丙 的户口中的人口数算(因为没过户),
还是以 购房合同 中 甲 的家庭人口数算?
5.如果以甲的家庭人口数算,在合并户头过程中 甲的家庭人口数是不是应该算两次?

一开始为了防止不能合并户头,
甲 留了 乙、丙 的身份证复印件

而且 甲 在得到了 乙、丙 的口头许可的情况下 可以以 乙、丙 的名义任意写买卖委托书,
也就是 甲 可以 以乙、丙 的名义写 委托 甲自己 全权代理 乙、丙 一切相关事宜(拆迁、补偿、过户...)的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甲 有权不过户就直接将 A、B 合并到 甲 名下吗?
如果不行,怎样保障 甲 的利益最大?

请一个一个回答
非常感谢

如果房产没有过户,卖房是可以违约而终止合同,做多按合同约定来赔偿。具体案子问题你在线问我吧

产权没有过户,拆迁合同只能与卖方签订,与买方无关。
办理产权过户以后,由产权人与拆迁方签订合同,届时要二并一是完全可以的(对拆迁方有利的)。
拆迁户的安置房分配按照拆迁面积计算,过渡期的补偿费按照在册户口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