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塑料厂的水电费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0:41:52
我厂是塑料A厂,一般纳税人,与塑料B厂属同一老板.每月的水电费要转一部分给B厂承担,转给B厂的那部分我们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来核算的,现在有关于开增值税水电费发票给B厂的总题,请问开给B厂的发票上的单价该如何确定?如果单价比A厂进项发票上的单价高,就要按进项单价结转成本,还存在其他业务利润,这样相当于A厂卖给B厂水电,请问这样做合理吗?如果按进项发票上的单价开票给B厂,就不存在其他业务利润,但有人又说既然有发票开出,就应该有利润.请大家出点高见!
B也是一般纳税人,并且是出口退税.我看以前每月的水电费都是这样处理的,付水电费的发票用其他业务支出核算,转一部份给B用其他业务收入核算,差额部分计入A厂的生产成本.

你没有水电的经营资格,怎么能开出水电的明细来呢
我觉得最好还是让自来水公司及电力公司分别开发票给A和B
另外,如果B不是一般纳税人,A是不能开专用发票给B的
建议你最好还是问问国税专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