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国法律对强奸案判得特别轻?很严重的也只判那么五六年左右,简直就是轻视女性权利的表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21:23:11

法律是不会判刑的
我国刑法对强奸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具体条文是: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司法实践中也多是量刑适当的,当然在个别地区的个别案件有可能应某些原因轻判,但毕竟是极少数.

前面有人说判得太重,现在有人说判得太轻。

个人的思想、经历、认识不同得出来的结论也大不一样。

如果强奸犯是我朋友,我大多数情况下总觉得判重了;要是受害人是我朋友,我就觉得判太轻了。

虽然说是判的轻重,其实也涉及到立法时的轻重。就是说法律规定的是轻了还是重了,法官判得是轻了还是重了。

强奸属于八大重罪之一,一般在裁量时都会有所考虑吧!

严重的可以判死刑
你好好去看看刑法

情况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的

个人觉得,判重了,强奸一般仅侵犯女方的性自由,但男方因此要做上几年牢甚至性命,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