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的未分配利润如何分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2:54:53
合伙律师事务所,累计二年未对"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老板说要在年中分配,可以吗?印象中一般都是在年底分配的。

另:章程规定:本所每年收入,扣除办公费用、业务费等所列支出之外,税前利润按下列比例提留各项基金;事业发展金30%、福利基金30%、职业分险金10%、社会保险基金10%、培训基金10%、主任基金10%。

现在是否只能照章程上的提留基金?能不能开个合伙人会议,将上年度未分配利润按比例分配给合伙人?分录?
1、现在是否只能照章程上的提留基金?
2、第一年提留时,会计会录,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事业发展基金
盈余公积—福利基金
盈余公积—职工风险基金
盈余公积—社会保障基金
盈余公积—培训基金
盈余公积—主任基金
3、如果需要用到培训基金,分录该怎么做呢?能不能直接:
借:盈余公积—培训基金
贷:现金
4、应付福利费累计过高是否需要扣缴税费?

这个要看你们几个股东是怎么样处理的.
你们正常的提取的期金.
借:利润分配
贷:其他应付款或是专项基金
对于你们的分配利润给股东的项目.
借:利润分配
贷:应付股利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或现金或实物
不过不要忘了扣他们的个税呀.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
贷:应交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