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懂法律的帮帮忙 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4:07:22
我是某房产中介公司的员工,因每个件多收了300元钱没交给单位,被经理知道所以离开了单位,现在公司要告我拿公司的钱。请问他可以告我吗?(注:我们单位没个件只收270元,我们没有签定任何合同)请了解法律的朋友尽快给我解答问题!!!谢谢!!!

假如当时你没开收据,他就没有权利!如果你开了收据,并且收据上有你多收的300元钱,那么 就就要全额把钱退给公司

没收据,经理没权利,有收据,赔钱。

没收剧,就没理由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