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两车追尾,而且都入了保险(第三方什么强制险),照理说应该如何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4:37:12

追尾事故,一般情况下,是追尾者A承担事故责任,被追尾者B不承担责任。
这样的话,B被A追尾造成的损失,是在A的交强险(即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呵呵,现在官方不叫第三者责任险啦,要注意改过来)获得赔偿。
A自己的车发生的损失,是在其自己的车辆损失险下赔的。
官方设计交强险的初衷是保人为主,尤其是车撞人的事故中给受害人一个强有力的保障。所以,它对受害人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很低,只有几千元。因此购买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很必要。
商业三责险是在作为底层的交强险以上覆盖的部分。

A车追B车,一般是由A车负事故全部责任,B车无责任.这样情况下,A车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在财产损失2000元的限额内承担B车损失,如果超出限额,超出部分由A车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承担超出的部分损失,如果A车未保商业三者险,只能由A车车主自己承担了,如果A车同时足额无免赔投保了车损险,则A车保险公司还要在扣除对方B车交强险保险公司无责任限额400元内赔偿的损失之后再赔偿标的车A车损失.那么B车的保险公司只承担其交强险限额内应该承担的无责任赔偿限额400元内的三者车B车的损失部分,而B车商业三者险不承担赔偿,B车车损都由A车承担,因此车损险也不承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