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暂住证怎么销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04:12:34
四年前我原先在和平里住,房东帮着弄了个暂住证;现在我搬到中关村了,有事又得去办身份证。
代办的说因为原先有个号,得去原派出所注销了这个号才能办新的;
原派出所称暂住证一年以后自动失效,就可以直接办新的了,那个号是研究保存的,他没法销。
我都不知道谁说得有凭据。两边跑一趟打车五十多块钱不说,还费我半天时间,北京市政府网页上的暂住证咨询电话也老是打不通,真是急死我了。哪位达人请指点一下到底再次办暂住证要不要销号?怎么销?

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暂住证为一人一证,有效期限最长为一年。暂住期满需继续暂住的,应当在期满前办理延期或换领手续。

暂住证丢失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补领手续。

暂住证登记项目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居民身份证编号、暂住地址、暂住理由、有效期限等。

暂住证登记项目需要变更、更正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变更、更正手续。

暂住人口管理站和户口协管人员接受公安机关的委托,协助做好暂住人口的登记、发证和日常管理工作。

雇用暂住人口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督促暂住人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不得雇用未申领暂住证的暂住人。

不需在销号,一年后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