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通知到法院领取交通事故传票,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01:41:12
两个多月前一起三车相撞事故中,无人员伤害,我被判为全责,车定损时其它两辆中的一辆因不服定损结果未签字,我全签了,他只在修车后把发票给了我,所以我已全部完成理赔。最近收到法院通知让我去领传票,他告了我,我该怎么办?
我能不能把保险公司列为第二被告?
如果不能把保险公司列为第二被告,而官司又输了,我该找谁赔呢?请帮忙解答一下,我实在太迷茫了,谢谢!
是不是一定败诉啊
那家人的车实在太贵了,不是我们这些穷人能爽快地赔得起的阿,2万多阿,太无助了

交通事故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赔偿,对方诉讼的话作为被告需要做好以下准备:
第一,如果原告没有起诉被告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被告可以追加共同被告;
第二,准备好自己的驾驶证,行车证,保单等证据;
第三,按照传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诉讼;
第四,根据原告的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

你有投保相关的险种的话可以追加它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如果是因为保险公司不赔而引起的诉讼,败诉了诉讼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承当。
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你负全责的话那你就只能都赔,如果你认为不应该负全责的话,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立即 赶快 马上 啊去,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这种事情确实非常复杂。建议你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面谈

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不是由你去取

你是被告,无权追加被告

不用迷茫,聘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