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营销人员提成制度(急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4:39:25

如果是销售员,一般提成是售楼总价的千分之三到五!!

项目销售代理合同草案

委托方: (下称甲方)
地 址:
受托方: (下称乙方)
地 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委托代理销售物业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甲方在深圳市 区 路开发 层住宅 栋,命名为 。房地产证号为:

二、 经协商,甲方同意将该项目委托给乙方独家策划代理销售。(委托清单附后)。

三、 委托方式
乙方负责全部的策划及销售工作。甲方承担相关的宣传推广费用。

四、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入伙之日起。
在委托期限内,所委托的物业都须通过乙方进行销售,甲方不再自行销售或委托他人销售。在委托期限内成交的委托清单内的物业,甲方均应支付乙方代理费。在委托期限届满后三日内,乙方从现场接待中心撤离,并将有关销售资料全部移交给甲方。

五、 费用
双方同意乙方取费由策划费和代理费两部分组成。
(一) 策划费
双方同意,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策划费为人民币 元整。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天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 万元,在乙方达到70%的销售率后三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另外 万元。如果在代理期限内乙方不能完成70%的销售率,则乙方退回已收取的策划费用。
(二)销售代理费
1、 在委托期限内,
如果乙方的销售率在50%以下,则甲方按销售总额的1%支付代理费给乙方;(销售率=销售成交面积/委托面积)
如果乙方的销售率在50%-60%之间,则甲方按销售总额的1.2%支付代理费给乙方;
如果乙方的销售率在60%-70%之间,则甲方按销售总额的1.3%支付代理费给乙方;
如果乙方的销售率在70%-80%之间,则甲方按销售总额的1.5%支付代理费给乙方;
如果乙方的销售率在80%-90%之间,则甲方按销售总额的1.6%支付代理费给乙方;
如果乙方的销售率在90%以上,则甲方按销售总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