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否是中国联通的霸王条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4:18:46
2004年10月份,年前本人旧址佛山某公司,后公司统一为员工购买中国联通CDMA手机,充话费4500元CDMA三星X319手机。联通要求话费务必在2006年2月份之前消费完毕。到2月份4500元话费已经用完,本人暂未报停。
后由于工作关系,本人从佛山调到中山工作,换了卡。在3月份中旬左右,突然接到联通电话说我佛山联通手机号欠费300元。我当时说要先报停手机,联通说要带身份证前往联通营业厅报停。因我现在中山工作很忙,故问她可否先报停,工作缓些我亲自到佛山联通缴欠费再取消号码。她说绝对不行,任何人不能代理。
想问的是:1)他人不可以代理报停吗?
2)为什么不可以先电话报停然后缴欠款?
3)这些是不是联通的霸王条款?

1、可以代理报停,但是需凭密码或者机主身份证。
2、完全可以,自动方式下通过密码,人工方式下报身份证号码。
3、虽然联通的相关条款里没有任何人不能代理这样的说法,但该工作人员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因此可视为联通的行为。是完全不合理的。可以根据此行为投诉佛山联通10010

我觉得你还是亲自跑一趟吧,欠费有缴纳的义务,因为老兄当时报停后没有及时销号。你的问题已经没有意义,毕竟之后还是需要协商处理。

1、可以,只要拿你的身份证;
2、怕有人用你的手机打电话报停;
3、是霸王条款,如果欠费当中有滞纳金的话你有绝对理由不缴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