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江岸区社保区的地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7:41:53
它本来的地址我是知道的,可是最近它搬了,说是搬到二七路附近,具体的位置不是太清楚,如果有知道地址或电话的请帮一下忙,谢谢了!!有点急!!!

12月20日 23:27 武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430015. 武汉市汉口黄孝河南路10号.
武汉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第一条 为保障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和《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本市以非全日制、临时性或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男性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性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
(二)有本市江岸、江汉、桥口、汉阳、武昌、洪山、青山区城镇常住户口;
(三)在流动就业人员缴费窗口已办理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手续。
第三条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应持本人户口、身份证、已办理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居住地所在辖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
第四条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以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每月按缴费基数的6%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地方税务部门委托邮政部门代收代缴。
第五条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第六条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后,从第7个月开始按照《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享受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和在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慢性疾病医疗保险待遇(以下统称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其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城镇职工标准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按城镇退休人员标准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
第七条 灵活就业人员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期间连续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在2个月以内(含2个月)的,在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可连续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不计算中断缴费年限;
(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期间连续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2个月以上的,视同中断缴费,从第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