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履行瞻养义务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02:08:53
今天我的阿姨没有了!~我想向懂法律的大哥大姐们问问?
我阿姨在年轻的时候因为宫外孕而导致不育.在大概20年以前检了一个女孩.大概在这个女孩15岁的时候我的姨夫生病死了(在死的哪天该女孩10点早上还在睡觉我叫她都不答应.后来我踢门进去才不情愿起床).这个女孩靠我阿姨抚养长大.(大概这个女孩的户口已经和我阿姨移一起了).后来这个女孩长大了.(该女孩脑子不大清楚.但是不可以算残疾.同村的人都可以证明)在2000年左右和一个大概相差20岁的男子同居,生了2个男孩(这2个男孩到现在还没有上户口,因为1生孩子的时候该女孩才19岁.2罚款的话.该男子没有钱)(该男子以前做过牢,出来以后专门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一句话,有点流氓)
在今年年初的时候我阿姨她们村的房子开始拆迁,得到大概4W块RMB的拆迁费和4间地基.(后来该男子知道拆迁的事情,就马上和上面的该女子领出结婚证书,以前没有)我阿姨的存款加上这4W块大概有10WRMB准备开始造房(我阿姨想给她的2个外甥一个人2间,所以4间地基舍不得卖),但是该男子用不正但的理由在我阿姨那里骗了4W块钱(其他的钱该男子不知道)导致我阿姨的房子没有办法动土.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阿姨就叫她女儿和女婿出钱造,但是遭到这个没有一点道德心的女儿和女婿的拒绝,叫他们还钱(根本不可能).没有办法我阿姨准备卖掉2间地基(这个地基都卖掉的话大概可以卖到60W) 但是一下子卖不了.后来想想因为给女婿他们骗走4W而导致没有办法动土,地基一下子又卖不了.
在今年大概8月19日因为想不开离家出走.在过了3天没有回来以后,旁边邻居来告诉我妈妈.我妈妈马上打电话给我阿姨的女儿他们,希望他们出来一起寻找,但是遭到拒绝.那以后我妈妈一天3-4个电话打进去希望他们出来寻找但是都遭到拒绝.没有办法就和我阿姨她们的村干部说了希望叫村里一起出面寻找.那以后村里也一天3-4个电话打进去也遭到拒绝(我们这个到我阿姨女儿他们那里大概起码60KM的路,而我们都不知道她到底嫁的那个村的名字也不知道,因为我阿姨的女儿很少到我们这里来,来了也马上走,郁闷)又没有办法找到阿姨的女儿.通过各方面也没有找到阿姨消息.
(我阿姨他们村子里和我们都可以证明我阿姨的养女没有履行任何瞻养义务,生病什么的都基本上不会出来看我阿姨.)
在9月2日,终于有消息了,说

那个女孩是否残疾要参照医院的诊断证明才可以确定(《民通意见》第五条)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以及《继承法意见》第19条的规定,养女没有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第12条,养女婿是没有继承权的。
你阿姨因为没有遗嘱,根据《继承法》第10条,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
母。
根据《继承法》第25条的规定,继承人可以放弃。
根据《继承法》第32条的规定,如果无人继承,则遗产规国家所有,或者死者生前所在的集体组织所有。

主要看你阿姨领养那个女儿是否有合法的领养手续,如果是合法的领养那她就有合法的继承权,如果只是一起生活而没有办理正常的领养手续那她只有适当的继承权而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了,那你的阿姨的兄弟姐妹和她都有平等的继承权了。

肯定没有

没尽赡养义务的子女无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