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简答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11:10:38
饭店门上贴着“请勿自带酒水饮料”是否违法,简要说明依据。

餐饮企业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等霸道做法,将被视为违法——北京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赵巨鹏近日透露,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的修订已被列入市人大今年的立法调研项目,其中包括认定饭店拒绝自带酒水违法这一项。

  餐饮企业是否有权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并没有给出明确规定,因而成了人们争论已久的一个问题。站在消费者立场看,餐饮企业禁止顾客自带酒水,妨碍了顾客的消费选择权,是一种应当废除的霸王条款;可站在餐饮企业立场看,若允许顾客自带酒水,势必会有人钻空子,过度伸张消费选择权,而使得餐饮企业的正当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如果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那么就意味着顾客可以三五成群自带啤酒,到某家饭店要上一盘花生米,吆三喝四地喝上几个小时,而饭店老板既不能赶他们走,也不能一盘花生米卖几十元;如果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那么顾客就可以自带矿泉水,坐在星巴克咖啡店里细聊慢侃,度过一个下午的时光,而此时店外可能有很多没带酒水的顾客在等位子……诸如此类的情况,可能不多但绝非没有可能,在此情况下,作为消费者的权益是得到保护了,而作为餐饮业主的权益,却显然因为顾客自带酒水而受到了损害。

  任何一项法律法规的意义作用,并不在于保护一方的权益却置另一方的权益于不顾,或者以牺牲一方的权益为代价去保护另一方的权益,而在于平衡各方权益,找到一个让利益相关方各得其所、让各方权益都得到有效保障的平衡点。如何平衡餐饮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权益,需要立法上的大智慧。当我们还没有找到一个很好的平衡点,还不能做到双方权益兼顾的情况下,针对自带酒水问题的立法需要慎之又慎,条件不成熟可以暂缓。贸然出台不甚合理、不太成熟的法律条文,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可能引发后遗症。

  应该认识到,立法固然是平衡餐饮企业与消费者利益关系的重要手段,却不是惟一手段。餐饮业是一个充分市场化的行业而不是垄断行业,市场竞争这只“无形之手”,同样可以调整餐饮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化解自带酒水这个难题。由于充分市场化,消费者可以“用脚投票”,更多地选择那些允许自带酒水的餐饮企业,而拒绝光顾那些禁止自带酒水的餐饮企业——除非他们有其他吸引消费者的地方,比如菜肴美味可口且价格合理,就餐环境较好且服务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