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求知道相关法律的给帮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8:03:47
昨天我和我男朋友打车,我男朋友就在副驾驶的座位上坐的,他离开的时候手机就忘了拿,当时司机看到应该提醒我们,可是他没有。我问司机要了车票。我们亲眼看见这个车是空车走的。之后在5分钟之内我们发现手机丢了,于是马上打了那个手机,结果前2次挂了,第3次就关机。我们拿着他给的票去了他们出租公司,可公司说这个车的票原来丢过。(我们在想为什么丢了票,他们不挂失还继续使用,是不是他们也得负责任)。很敷衍的解答了我们。现在我们是记的司机的长相,准备明天去客运办查照片纪律。昨天晚上我们又打电话,居然一会开一会关,今天打的时候是关机了。我们的手机上有很重要的客户资料,请大家帮帮忙,看我们怎么办好!
昨天我们报案了,可是110不受理!我们的手机价值2600多,主要是客户资料很重要!!

你可以去报警,因为落在前座上跟后座上是完全不同的,这里可以认定为盗窃,至少有盗窃的嫌疑。而且你们手中有发票,可以证明,还很好解决,警察很喜欢这类案件,因为他们都是有破案的指标的,而这个案子太好破了。

  估计很多人看了我的答案以后,要说我胡说了,肯定有人说这是侵占,不过麻烦各位先去看看那种情况购成侵占,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在这个案子了首先决不是保管物,其次也不是遗忘物,因为,是落在了司机旁边的前座上,司机可以发现,这就好比我跟你一起去吃饭,走的时候我把手机忘在桌上了,你看见就拿上了,我问你见了没有,你说没有,这就够成盗窃了。基本上可以认定盗窃。现实中很多法院及检察院的朋友可能更好理解一点。

  当然,各位可以有不同的观点了,我只是阐述我的观点,但是如果哪位想要给我讲解盗窃和侵占的区别,就不用了,我天天就在玩这个。实在不明白的朋友,到网上去找找北大陈永生教授的录音听听看,那个比我水平高

可以起诉出租车公司要求返还

现在这种事情太多了。手机就是私人物品。自己要小心看管的。你所说的事实就算你报警也没有什么用。因为是你自己丢的。而不是别人偷的。就跟丢东西一样。东西被别人还回来这当然很好。可是现在这种人越来越少了。不是我扫你的兴。你的手机找回来的希望不大。你现在要做的就是怎么来弥补你们的过失了。手机最好现在不要再管了。最重要的是怎么找回来你们的客户资料。

悬赏解决可能会有效.

根据你所述情况,如果出租车司机没有拾到丢失的手机,或其不承认拾到丢失手机的事实,你仅凭主观猜想推断手机被其拾得,如果没有其他证据,没有办法主张权利.

如果手机里面存储的客户资料很重要,建议通过悬赏方式应该可以寻回丢失的手机,同时可通过查询手机卡通话记录方法试试

找公司没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