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对价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6:27:49
在财产和责任保险中,被保人承诺制服保费,但支付保费一般并不是蚕产责任保险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这是为什么呢?这句话如何理解?

因此,在保险期间开始时候被保险人没有支付保费通常不构成保险人以缺乏对价为理由的有效抗辩

--------这个”保险期间开始时候”如何界定?如果有时间差的话,跟句这句话推断是很容易出现骗保的情况啊.在没有支付保费仅仅口头承诺支付保费的情况下保单是否有效呢?
您是在回答我的问题吗?

一般财产保险合同在特别约定里都有约定,有如下字样:“被保险人应在15日内交清仓保费,否则此保险合同作废”“本保险合同自被保险人交清保费之日起生效”等等。
保险公司的正常运营应该是在被保险人交纳保费之后才将保单交于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生效,而在实际当中,被保险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保费根据合同法保单不是有效的,可被保险人已经得到了保单,这就是保险公司有理也说不清了。

保险合同均有明确的保险责任有效期(期中包括具体的生效及终止时间)。
保险合同是要约式合同,并不以支付保费为生效时间的,要以保险人承保时间为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