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强奸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8:59:45
因为最近比较烦,什么事都一直不太顺,所以上网打发的时间比较多!因此结识了一个网友,约我见面,之后在旅店……
因为我是第一次,他人又比较狠,所以当时就大出血,我被吓哭了,他就拉我到洗澡间去冲,但血一直流,当时我很害怕,就大哭,他就告诉我他可以娶我,我不相信,哭得很厉害,他也害怕,使劲捂着我的嘴低声说:“你非要我进监狱吗?”(事后也是这句话提醒了我,让我想到了法律!),之后,他就陪我进了某医院急诊,护士问明情况之后,非常严厉地责备说:“第一次为什么这么不小心?”因为当时护士见一直大量流血,又一直找不到伤口,也不敢随便动手,所以就喊来了主任,是主任亲手为我做的手术。当时我只是一直闭着眼睛不想说话!等主任来的时候,护士似乎看到情况比较严重,也或许是怀疑什么,只是一个劲问我,让我有什么一定要直接跟主任说,还问我是不是我爱人,一定要实话实说,要不然我不会有什么好处的,对手术也没什么帮助。但是,我什么都没敢说,我很茅盾!似乎是处女膜两边的动脉断了,所以不停的大出血(其他我也不太懂,只记住这么多),大概每边缝了3针吧。快要缝的时候医生告诉我:姑娘,处女膜已经破了啊!当时听了这句话,我闭上眼睛丝毫都没任何反应!而我心里当时只有一个念头:死了算了,不如死了算了,这样真的没什么活头了!我丝毫想不到,也怎么都不肯相信,第一次进妇产科急诊,居然是我第一次性生活还没有真正开始的时候!自认为一直都很洁身自好,看到小说、杂志、新闻也好,都会告诫自己女人永远都是只有自己才能保护自己,要不然吃亏的永远是自己!我的年龄也不小了,早已过了冲动的年龄,还算得上是一直比较自爱、自重!寒心的是,吃亏居然还是吃在这上面!
本来我想只要他态度好一些,我并不想追究太多的,虽然自己遭了罪,但我并不想费太多精力折腾这些事儿!我不要求他要娶我的诺言兑现,因为我并不喜欢他,再说,这件事已经够让我痛苦了,不想再让一辈子的大事也留下遗憾,所以我想宽容处理这件事,可能以后也会多个朋友!
在医院期间一些事情,一些茅盾以及吵架经过因字数限制就略去了。
医院本来说是要观察三天的,他却第二天就紧锣密鼓地张罗着要出院,他就以责任不在他一人,他还要工作,再请假工作会丢为由适图说服我。我说我才新找的工作,才上一天班,铁定是丢了工作了!我说要听大夫的,他就说:“要再住的话,明天我肯定不过来了,我一定上班,要

我学过法医学。
你身上有伤吗?你要报案可要抓紧时间啊!否则很多证据就不好取得了,比如他的精斑、你身上的抓狠等等,而且公安局通常就是通过报案时间来决定是不是强奸案,因为有很多事先通奸之后因为某些问题达不成一致的报复,也就是说明明是你情我愿的,但因为某些原因,去告男方强奸。
另外,判断是否构成强奸不能以女方是否反抗为标准,因为有时不反抗是一种自报的措施。因此,报案时间非常关键。
你想好了吧!要是决定报案就赶快去!
有什么问题可以再问我。
祝好!

如果和对方发生关系你是自愿的,只是发生时对方过于粗暴,这样的话,很难说对方有什么法律责任,至多是负有一定的赔偿责任。但这不属于强奸。希望你慎重考虑,也可以到律师事务所详细征询律师的意见。祝你好运

你可以查阅一下《刑法》第23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有强奸犯干完了还陪着去医院的吗?

这也能立案! 天哪!

他就不是强奸,你们当时他并没有强迫你,也没有违反你的意愿,你是同意的 .
只是后来你为了自己想去告他,公安机关是不会立案的

"结识了一个网友,约我见面,之后在旅店…… ",引用了你的这句话,在出血之前你们似乎是水到渠成的。事出偶然,只是在护理方面你们之间没达成一致,你确实应该受到他的呵护,但你们的情感是建立在网络上,现实中的你并不喜欢他,这也是产生矛盾的一个原因吧。
他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你告他会收到什么样的效果,这些你都要考虑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