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赔偿-劳工生命的价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0:53:45
我的叔叔在某矿山工作,职业-司机,驾驶货车负责运输矿石.在加班时间(晚上20点-凌晨1点死亡).排队装车时在车上自然死亡.昨天厂方老板与我家人协调愿意赔偿十五万人民币.可是今天却只愿意赔偿五万元.叔叔都还在冰库里.我的父亲想打官司.想咨询大家有关法律赔偿问题.越详细越好.本人感激不尽............我叔叔今年34岁,城市户口,上有父母下有儿子老婆.矿山所在地-广西河池南丹.老板是当地有势力的矿业名人-杨再勇http://www.gmw.cn/01gmrb/2001-06/11/01-639095B97A3C73FC48256A67007F8ED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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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去南丹县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为工伤,按照工伤待遇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南丹具体是多少个月不清楚,可以去县劳动局问清楚。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指南丹县05年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以上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