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关系上的“代表关系”是什么关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6:59:55

代表关系是一种非正式的外交关系,出现于二战后,是两国关系正常化前的一种特殊做法和过渡形式。

关系双方(通常是尚未相互承认的两国或地区)根据双方协议,在对方境内设立一些官方或半官方的代表机构。如中美在两国关系正常化之前,于1973年商定互设联络处。联络处设有主任、辅助人员和官员,主任具有大使衔,辅助人员也可具有大使衔。联络处不是正式外交代表机构,其主任和其他官员不是外交团成员,不登外交官名册,但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

此外,还有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前互设经济或商务代表团处的做法。例如上世纪50年代我国曾同柬埔寨王国互设经济代表团,代表团团长所享有的特权与礼遇是根据两国间的专门协定规定的。▲

http://news.sina.com.cn/o/2006-04-20/16338748676s.shtml

代办关系吧?
是一国外交部长向另一国外交部长任命的代表,机构名称一般成为代办处,级别低于大使馆.在正常的外交关系上很少使用,通常是两国关系紧张或者比较微妙的情况下才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