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与收款单位不一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8:52:18
我们租了一间仓库,是私人老板的,跟他签了合同,但发票是一个饭店开出来的,这样有税务风险吗?
如果被发现要受到什么处罚?

多谢高手指教!
看到各位高手的回答,有了很清楚的认识了,还对问题补充一下:
发票上的内容为租赁费,非餐费,可以吗?
饭店自己的房子空出来了,可以租出去的吧,这不需要核定经营范国围的吧
再加上饭店委托我们公司把钱汇至真正出租人(有公司账号的叫,什么商行吧?)的委托付款书,这样算正规了吗
麻烦各位高手了!

这种情况属于标准的违规行为,所以,如果被税务发现,你们和对方都要受到税务的处罚,一般金额不会低于5000,所以,建议你们,最好是要求对方出具正规的发票,不要找其他发票来代替,如果不行,那么就只能通过现金方式进行结算,一定不能通过银行帐户,另外在做帐的时候也不能将相关费用列为租金,要做为业务招待费或者福利费支出才可以蒙混过关。

补充:对方的发票违规了,房屋租赁是有专门的发票的,饭店的服务业发票肯定不能开这类内容,交纳的虽然都是营业税,但是税率和附加费等有所不同,所以,要么要对方去开房屋租赁发票,要么要对方直接写餐费,不要乱开发票,否则税务局的处罚是很重的。

肯定不行,他是跟别的地方要的发票来代替的,如果他开不了正式发票,建议让他去当地地税局给你们开,租的房子费用这么高.再说了明明是租赁费,给一张饮食类的发票,你们财务上怎么做帐啊?

租了一间仓库,签了合同,但发票是饭店开出来的餐饮发票,这样肯定有税务风险,第一,你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第二,餐饮发票只能记入招待费,如果招待费超过规定的标准,所得税前是不能扣除的,而房租无论多少可据实列之。如果被税务部门发现,税务部门可以按照“未按规定取得发票”处以2000-10000元的罚款。

因为对方租赁房屋是要缴纳营业税的,可以让对方到当地地税局代其开具房屋租赁发票。

不可以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