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样才能把房租押金要回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7:44:38
我和一家房产中介签订了这样一份合同:
一。从2006年7月23日至2007年5月22日止,租期十个月,首付二个月及押金1600元(相当于两个月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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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乙房(承租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出租方),待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结清手续,否则房屋空闲损失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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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合同,不得无故违约,如违约,违约方须向未违约方支付违约金16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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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了一个月零几天,因为工作调动想要退房,房产中介说我签的是十个月的约,提前退房要收取违约金1600元。但是我认为,合同中并未注明没住满十个月就是违约,它只是说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请问我有没有办法把押金拿回来?
如按一楼的说法"应当支付一定的违约费用,扣除该部分的押金可以要求返还 ",那么应当扣多少呢?现在出租方要求我支付1600元押金。

既然你的合同都注明了: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出租方),待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结清手续,否则房屋空闲损失由乙方承担.注意,待甲方同意后,才可以待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结清手续,否则房屋空闲损失由乙方承担.那你就有点被动了

你的提前退房可能造成他人的一定损失,应当支付一定的违约费用,扣除该部分的押金可以要求返还

你的合同签的是10个月的.没到10个月你就退房,这已经是违约的了.

你自己都说了租期10个月,现在住了一个多月,就打算毁约,当然可以算违约。
现在钱在谁手上谁是老爷。当初我租的房子正常到期,我都有拿不会押金的思想准备的。
你现在能做的就是减少损失,一个就是租期10个月,你可以拿回160元的押金的,因为你已经履行了一个月的合同;另外一个就是所有的水费,电费帐单全部藏起来,一走了之,让房东以后自己去交。
我那时候最后的帐单都没有去付,都是用押金来扣除的。结算的时候房东只打算拿钱,没打算还钱的。走的时候房东和他老婆脸上都快抽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