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司法三大基本原则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3:48:34
请问近代司法三大基本原则除了一个是"契约自由原则"外,另外两个是什么?

“所有权绝对”、“契约自由”以及“过错责任”三大基本原则。‍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法蕴含之基本价值之最高程度的抽象和归纳,其既区别于民法具体制度中作为基本理念的原则,亦区别于具体制度中作为法技术的指导原则。由此,后期大陆法国家的民法典对于基本原则的表达,超越了学者就《法国民法典》的分析而总结归纳的“所有权绝对”、“契约自由”以及“过错责任”三大原则,使之达到抽象程度更强、概括范围更大的高度。其中,契约自由原则被意思自治原则所覆盖,且成为近代民法之至高无上之核心原则;而现代民法思想的引入,使“所有权绝对”原则不再被强调。

近代民法的三大基本原则即所有权绝对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和自己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

所有权神圣、契约自由和过失责任,是近代民法的三大原则。
它们代表了19世纪民法的特征,贯彻在这一时期制定的各民法典之中。19世纪末以来,随着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从自由竞争阶段过渡到垄断阶段,近代民法三大原则也发生了变化:由个人主义本位发展到团体主义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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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私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