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电影院不按宣传海报规定的时间放映电影,观众与电影院之间是否存在法律关系?请说明理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8:17:07
我在电影院发出的宣传海报上看到晚上7点会放映一部新片,于是就买票去观看,可是一直等到7点20电影还未放映,这是经理告知说该电影不能放映了,改放另一部片子,如果我将电影院告上法庭,请问,我和电影院之间是否存在法律关系?并说明理由。

形成合同关系。电影院张贴出写有具体电影名称、放映时间及票价的海报属于要约,你购买了电影院的门票(承诺)就形成了你们之间的合同关系,电影院有义务按照海报上宣传的电影及时间放映,该电影院不但没有按时放映,还单方变更合同标的内容,已经构成违约,你需要证明你们之间的合同关系存在,并证明他未按照约定放映电影。

存在服务合同关系。影院张贴海报+售票的行为=合同法上的要约,你购票观影的行为=合同法上的承诺。合同合法有效,因此你可以主张影院违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