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如此老板,可以要求赔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5:56:08
一农民民工,突然发生半身不能动、头痛(实为脑出血),老板见状,非但没有及时送医院,反而匆匆给他结了帐,让另一打工人员送他到家,家属才将其送至医院,担误了时间,以至出血量大,破入脑室。
该不负责的老板,可以要求其赔偿吗?但是这种打工都没有劳动合同。
求助有关专业人事!
谢谢!
医院治疗费已经是很够呛,没有钱请律师的
都是老实本分的人,都不知道怎么去找老板谈,
请大家帮帮忙,出出主意,谢谢!
是不是可以求助当地的什么机构、部门?

打工中出现的工伤事故与其本人自身患病是有一定的区别的。首先搞清楚打工者所从事的工种能否对工人造成脑出血等多种疾病,这就需要相当的证据来证明该工种的特殊性了,如果所从事的工种不属于特殊工种,象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只能好好与老板协商解决为好。

可以的,现在法律规定了即使是农民工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只要能够证明你和哪个老板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就可以向其索赔
同时,因为老板的消极作为导致更大的损害,可以就此提出更多的索赔要求
索赔要求包括:
医疗费,护理费,如果有后遗症还必须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如果死亡,必须支付死者生前抚养的人的费用等等
建议:
请律师

你所说的这种情况,他们之间虽然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双方已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第1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据此你以上所说情况其已经构成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作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有单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可以要求老板赔偿的。
不管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雇主对雇员存在实事劳动关系的,只要有劳动关系存在,雇员发生意外肯定要承担责任的。
而且事故过程中,老板知道危险情况,他有义务帮助他,凭这点他违反可该项义务,也可以要求赔偿的。
到时候可以先去和老板协调,实在老板不拿钱或者拿的少的情况下,再去找律师起诉,毕竟打官司有可能存在复杂情况。
不管怎么样,祝这位工人恢复健康!

只要有实际的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厂方就要承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