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现已经年满19周岁,法律上父亲还有义务抚养他且支付他上大学的费用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11:05:34
此小孩父母亲13年前已离异~被判给父亲,法院判决母亲每月仅支付生活费200元。现小孩要求上法院起诉父亲,让父亲独自一人承担他上大学期间所有费用。小孩要求在法律上是否能成立~父亲胜诉机会有多大?
父亲是否有权利在此小孩上大学期间不出一分钱?(毕竟小孩已有独立生活的能力且不尊重父亲并扬言要断绝关系)
请专业人士帮下忙,耐心解答下~~谢谢~~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对于父母亲而言,其承担抚养义务是针对于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因此,对于正在读大学的的学生,不属于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亲没有承担抚养教育的义务,所以如果起诉法院要求父母亲承担大学的教育费用没有法律依据。

小孩要求在法律上能成立,但胜诉机会不大

如果你的小孩一直是读书的,19岁现还在校父母应承担在校的所有费用。

子女受教育的费用父母有义务支付的
但各自承担多少可以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院判决。

父母对子女有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不因父母的离婚而改变
如果孩子在十八周岁还在继续上学或是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父母还是要对他进行教育和抚养。
孩子想和自己亲生父亲断绝关系是不可能的,法律上没有这种规定,除非是收养关系经过双方的同意是可以解除收养关系的

这个问题不是第一次说了,我再说一遍,婚姻法的那个司法解释要结合起来看,不要光看前面的高中以下的,上大学属于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所以此时父母还是要承担学费生活费等费用,但是应该是夫妻两人一起承担的。所以,你要上法庭,不要告你孩子,那样必输,要告的是你的妻子,你可以要求她也分担你们孩子的学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