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的身份证被盗所牵连的一系列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1:09:23
我的问题比较复杂,从头说起:我的商店在2003年年底被盗,当时被盗走人民币3000元、东芝笔记本电脑1台价值30000元、同时还被盗走身份证、暂住证等证件。当时报了警,那警察是个垃圾,看了看现场说“门窗未坏,不可能发生被盗”说完就走了, 当时一时疏忽,没有备案及向上报案,更糊涂的是证件没有登报挂失。2006年9月8号发现有人用我原来的身份证办理了电话卡,并有高额欠费。问题1:话费问题我该怎么办?问题2:由于案发时没有备案,现在报警有用吗?问题3:我还应该注意些什么相关问题?
我以去了当块派出所,派出所的垃圾说当时没有作笔录,现在报案没用了,还说什么活该....可当时是他们说不可能被盗的,说完就走了,也没让我作笔录啊。晕
身份证在补办时在办理处以添挂失单,但没有登报,为什么被视为我的过错?必须登报吗?

1报案,由公安部门协助调查,通过此电话的电话记录查到此人的线索
2现在报案当然有用
3应该注意所有的证件及时挂失,另外,别再被偷了

想知道你的东芝笔记本电脑的型号

这个问题有点麻烦。。。如果可以,你到报案派出所那里找当时的报案记录,没有立案也有的,看能不能帮你出个证明。然后要求警察就身份证被冒用一案立案侦察,因为这个涉嫌冒用他人有效证件及诈骗,属于刑事案件。在没有抓到犯罪嫌疑人之前,劝你先把欠费交了,因为运营公司会收取高额滞纳金。现在你只有等抓到人之后,申请民事赔偿。明白了?这是两个概念的问题。由于你当时没有挂失证件,所以,运营商肯定不会承认是他们的过失,所以钱还是得你付。犯罪嫌疑人用你的证件诈骗高额话费,导致你的经济损失,得由他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