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怀上别人的孩子,这孩子算谁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3:42:14
结婚后怀上别人的孩子,如果孩子出生。那么谁是孩子的法律上的父亲?会不会出现双重父亲的情况,即生父养父?
生父和养父在法律上对孩子和孩子的母亲有什么义务?
孩子对生父和养父又有什么法律上的义务责任?

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不肯定的。如同上面的朋友所言,如果女人结婚的老公发现了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他可以以女方存在重大过错为理由解除婚姻关系,那么也就不存在两个父亲的问题了。但是如果他没有发现,别人也不知道,孩子上了户口,现在的老公肯定就是孩子法律上的父亲了。但是这个状态也是不稳定的,如果有一天真相大白,也就是说结婚的老公在抚养了孩子若干年后发现,也就是作了多年的养父,他是可以提出索赔并要求孩子的生父支付抚养费的。这时也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现实中有许国案例。

三个人的
女的,戴了绿帽子的,给人戴绿帽子的

因为一个是法律上婚姻关系导致的父子关系
一个因为是血缘上导致的父子关系

想起了一个人拥有双重国籍了!

哈哈

不离婚的话法律上的父亲是孩子的养父[如果他肯抚养]
孩子对抚养过他的父亲有赡养义务
不会出现双"重父亲"的情况
法律上没有"双重父亲"

如果男方同意养这个孩子,那在法律上即行成了继父与继子女的关系,与生父母子女关系在法律上具有同等的权利义务关系,生父只是生理学上的父子关系。但这个孩子有权继承其生父的遗产。

由受侮辱的男人决定,他愿意戴帽子,谁也没办法,他不愿意可申请做DNA鉴定,有结果后离婚索赔。

这种!!法律上应该是你在再婚的那个哈男人~自己戴了绿帽子还在高兴~~
在中国双重国籍比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