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登作郡守,怒人触其名,犯者必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解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2:52:39

这个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典故
说有个人叫田登,作了郡守,他命自己的百姓避讳自己的名字,如果有人说了 登,和其他谐音的字,都要被鞭打
于是全郡人都把灯叫火

这个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典故
说有个人叫田登,作了郡守,他命自己的百姓避讳自己的名字,如果有人说了 登,和其他谐音的字,都要被鞭打
于是全郡人都把灯叫火

田登担任一个郡的太守,他对别人触犯他的名字感到愤怒,触犯的人必须要用鞭子抽,于是整个郡的老百姓都把“灯”叫做“火”。
【原文】
田登作郡守,怒人触其名,犯者必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值上元放灯,吏揭榜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故语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本此。
(节选自《古今谭概》)
译文
田登担任一个郡的太守,他对别人触犯他的名字感到愤怒,触犯的人必须要用鞭子抽,于是整个郡的老百姓都把“灯”叫做“火”。正好遇上元宵节放花灯,官吏在集市上张贴告示,说:“本郡依照惯例放火三天。”谚语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正是源于此。

解释:

古人有一个禁忌:有身份的人的名字不能随便说。在人们必须说到那个字时,都要改用一个同义词表述。后来,不仅是原字不能说,连同音字也不能说,这不仅给人们造成极大的不方便,也常常闹出笑话。
北宋时,一个叫“田登”的人在担任某个州的太守时,非常专制蛮横。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个“登”字,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登”,甚至包括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重则判刑,轻则挨鞭子。连他的下属官吏也不行。于是,全州的人都将晚上点“灯”说成点“火”。
这年元宵节,按例要放花灯三天,并张榜公布,让老百姓看灯,共度元宵佳节。州府的官吏在写榜文时,因不能写“灯”,就写成:“本州依例放火三日。”老百姓认为,州官不让老百姓点“灯”,而他们却可以放“火”。这就有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故事。

北宋时,常州的太守名叫田登,为人专制蛮横,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个“登”字,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于是,只要是与“登”字同音,都要其它字来代替。谁要是触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