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债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7:26:42
A是B的债主,B是C的债主。如果A要起诉B,要求B还债。此时B又没有钱还,而C也没有钱还给B。此时B面临控诉该如何处理??

1、必须对A的债务承担责任,不能以无力偿还或C不还债为理由拒绝应诉。
2、如果要对C起诉,那应该是单独起诉,而不是与A起诉B的案件合并。但是A可以以C不偿还B的债务致使B无力偿还A的债务为由起诉C。
3、可以在A和C都同意的前提下将债权转让,由A直接向C行使债权。

一是应诉,二是起诉C,三是转让对C的债权给A,然后通知C.

无法执行,维持现状

这是两个案件。不是一事形成的债务,在法律程序上可能连追加第三人都不行啊。B只能再诉C了,只能这样做。在法律意义上,B要承担A的债务,这一点是毫无异议的,至于C,那是B的权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