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二字具体何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8:08:13

现代意义的司法又称为法的适用,它是国家的一种职能,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并随着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其涵义也因为国家的社会制度、历史文化背景、社会经济发展程度而存在着诸多差异。但是无论差异多大,“司法”都离不开三个要素:一是以社会关系是的纠纷为对象,司法是解决纷争的;二是由第三者出面解决纠纷,即主要由官方来解决;三是解决纠纷的尺度是法律,即以法律、判例、习惯法为解决争议的是非标准。 我国学者一般认为司法是指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是以国家名义运用法律行使国家司法权的活动。 近些年来,司法的含义呈现扩大化趋势,主要表现在司法的主体范围呈现扩大趋势。

司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司法组织在办理诉讼案件和非讼案件过程中的执法活动。狭义的司法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办理诉讼案件中的执法活动。

司法不同于执法。

二楼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