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的共有财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1:24:52
因为马上要结婚了,所以有两点疑问。望各位高手指点一二。
一,我妈妈是去年因车祸死亡,但是到现在的赔偿款还没有付清。如果剩余的款项在我结婚之后才能付清的话,不知道这是否属于两个人的共有财产呢?
二,我爸爸在很早的时候就曾说过,等他百年之后家里的房子有一套是给我的(另外的一套是我哥哥的)。但是现在的户主还是我爸爸的。那如果是我结婚之后再继承的房产,是属于我自己的私有财产?还是属于夫妻的共有财产呢?
现在的现实谁能说的清楚呢?当然谁也不希望走到那个样子.可是谁也不知道以后会怎样,不是吗?

1、如果你们夫妻双方没有订立协议,约定这笔钱的归属,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如果你父亲生前立遗嘱或写下赠与文书,明确房子是给你一个人的,那么就不是共有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参考法律: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msf/200311/20031110210243.htm

1、赔偿款的确定发生在结婚前,应当视为婚前的收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房子如果你爸爸没明确指定为给你个人的,在婚姻存续期间应当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或者视为夫妻共同继承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象上面两种情况你应该在婚前做个财产律师公正,约定一下最好。

第一种情况,你母亲在死亡后的赔偿相当于你母亲留下的遗产,并没有明确规定是给一方的,所以应该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种情况,你父亲如果在遗嘱或是明确是给一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