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有权无故停放助学贷款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21:10:32
我是西安某高校学生。由于家庭经济贫困,04年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当

时助学贷款是由中国银行负责发放的。今年我大三。本人学习成绩优异,

也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昨天得到通知,今年中国银行大面积停止继续发

放我们的助学贷款。给出的原因竟然是由于今年毕业的这一届学生还款状

况不好。我觉得这很不合理。凭什么我们要对上一届的学生还款请款负责

。我们根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上也没有这一条啊。 教育部网站上也有相

关的解释http://www.moe.edu.cn/edoas/website18/level3.jsp?

tablename=1624&infoid=17833

借款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贷款银行可停止发放贷款并清偿贷款本息:

(1)借款学生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2)借款学生有违法乱纪行为,受校方行政处分或有关部门刑事处罚

的;

(3)借款学生未按合同偿还学生贷款本息的;

(4)借款学生中途退学、被校方开除或取消学籍的;

(5)学习成绩差,无法完成学业的;

(6)出国留学或定居的;

(7)被宣告失踪、死亡、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劳动能力的。

请问银行方面有权利因为上一届的还款不好而停止我们的贷款吗?请相关

人士回答,我们有权利以银行无故违约起诉他吗?

原则上说,贷款业务必然要承带着风险,作为商业银行而言,既要坚固利润,也要坚固风险。作为学生助学贷款有其特殊定向性和政策性,中国银行确实在帮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上做了很多工作。不过,银行对于授信政策的把握是根据自身运行情况和市场环境因素的变化而订的。比如你所在的学校的呆账率非常高的话,一方面说明你们学校的那些欠款学生不重视自己的信用,另一方面也说明你们学校对国家政策性的贷款不够重,因此银行完全可以随时要求你追加质押物或解除贷款合同。从法律上说,这个不违法,但是你面临的问题还是需要由你去找学校,由学校出面来解决比较好。

按有关规定,学校贷款工作是有指定银行受理的,停贷是不妥的,但鉴于实际情况,最好是由学校出面更换贷款银行。如果无法贷款,建议向上级教育部门信访,由上级部门出面斡旋。不管是续贷还是换贷,最终都应该让你们能够实现贷款。

这叫一个鱼腥了一锅汤.对你来说这太不公平了!建议你联合几个与你一样的大学生去找一下学校有关领导,看如何才能再贷到款,继续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