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现在我们国家关于征用农民土地有什么政策没有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7 14:27:19
我们家那个地方搞开发,开发商到我们那里买土地,应该说是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一亩地一万三千元,武汉郊区,这个价钱合理吗?可以拒绝转让吗?国家对保护农民土地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没有?急盼各位了解相关信息的朋友指点迷津。农民都没有土地以后怎么生活啊!
非常感谢各位的帮助,可是我可以通过什么渠道知道我们哪个地方土地的市场价格呢?急盼各位指点迷津,如能解决我把分都给你了。

呵呵~~看到这些条例真的有点麻烦~~

国家规定的是你的土地就是你的~你可以自用,可以卖出,也可以闲置,没人能阻止。这些是事实。
对了~国家不是规定农民的统筹款和农业税已经免除了吗?你若想卖的话就卖咯,只要你觉得合适,我说的是价格,开发商又不能强制你卖出,不是嘛~~

只要你自己觉得合适,如果是政府开发的话应该可以分给你住房的,还是问详细了再说咯~呵呵~~

我说的也只能给你个借鉴~~请谅解~

农民土地,应该叫农业用地,属于集体,不属于农民个人。某个人无权阻止集体转让土地。
没有了土地,就不再做农民吧,只要有一双手,养活不了自己吗?当然,政府、集体应当在农民向其他工作转移上负一点责任。
转让土地所得,属于农民和集体所有。

本月上旬,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特别强调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并且重申了征地补偿安置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这是继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出台后,政府在土地管理和调控政策上的又一次重大调整。
这次出台的土地调控政策还提出,土地出让总价款必须首先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以及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资金的不足。对于未按期足额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而征占土地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当然,由于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不同,各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也会不同,你可以到当地国土资源部门都查这方面的标准。

国土部消息,土地征用价格近期要涨40-60%。

自己决定把.有可能过段时间后地产价格会涨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