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的郡县制与秦朝之前的分封制有什么不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20:03:45
请说明郡县制比分封制好的地方和对统治者有利的地方

分封制下每个诸侯就是一个土皇帝,中央政府不过是摆设罢了,而郡县制则将地方置于中央的直接管辖范围之下。

可以这样理解:分封制就好像现在世界上的国家和联合国的关系,像美国就可以不买联合国的帐,而郡县制就像现在各个省和中央政府的关系。

分封制 西周的地方行政制度是“分土封侯”制,或谓之“封诸侯,建藩卫”,简称“分封制”。所封诸侯都在王畿以外,各建邦国。受封者有三种原因:一为周王的同姓(姬姓)亲属,二为功臣,三为古帝王之后。《荀子·儒效篇》曰:“周初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诸侯对天子有隶属关系,有镇守疆土、捍卫王室、交纳贡税、朝觐述职的义务。诸侯在封国内是君主,初封时就是半独立状态,在封国内亦实行分封制。国内土地的一部分归诸侯直辖,一部分土地作为采邑分封给他的卿大夫,卿大夫又以同样情况分土地给士,士直接统治、剥削庶民。封国内的层层分封制也是与宗法制度相结合的,就是嫡长子世袭制。这样的层层分封,形成为一座政治宝塔,压在广大劳动人民头上。自天子至士,为各级贵族,庶民主要是农业劳动者。

郡县制 秦朝在地方上彻底废除“封诸侯,建藩卫”制度,在全国范围普遍实行郡县制度。初设三十六郡,后增至四十郡。
郡的主要长官是郡守,掌政事和军事;另有郡尉,辅佐郡守,并掌军事;还有监御史,为中央派遣之监察官吏。郡下设若干县,主要长官,万户以上的大县设“令”,不满万户的小县设“长”,令(长)掌政事和军事;另有丞,掌文书、刑法;尉,掌军事。
县以下有若干乡,乡以下有若干亭,亭以下有若干里,里就是村落。《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曰:“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
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缴,三老掌教化,啬夫职听讼,收赋税,游徼徼循禁贼盗。”里的头人为里正。乡、亭、里官吏要由当地富庶人家充当。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封建国家依靠地主绅士作为全部封建统治的基础。

郡县制的产生,结束了西周创立并实行了八百余年的封建领主制政治体制,创行新的适合于封建地主阶级的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

秦始皇兼并六国,则是一场深刻的革命。因为它彻底颠覆了旧制度,建立了一种新制度。这个旧制度,就是“邦国制”,历史上叫“封建制”,也就是把天下分封给诸侯,建立各自为政的“邦国”。这个新制度,就是“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