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票据贴现后,到期不能收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1:25:39
看《票据法》时,说银行承兑汇票由于承兑人是银行,所以票据到期一般不存在不能付款的情况,可是忽然相到会计里有关票据的账务处理,说票据到银行贴现后,票据到期收不回款,银行会把票据退回企业,转做企业的短期借款,有点迷惑:不是不存在收不会款的情况吗?

有可能收不到款的,银行在办理贴现后,到期托收,承兑银行退票,理由为票据已挂失止付,这样银行就只会把票退回给你。有些银行会帮你联系挂失的法院,联系如何主张你的票据权利等问题。但目前这样的情况都比较难解决,因为现在一般承兑汇票的背书有跳着背的现象,比如和你做生意的人把票寄给你时没有背书,而你认为不影响收款或觉得好不容易收到钱也不好退回就直接背书托收了,这样你到法院就无法主张你的权利了。
当然退票的原因还会有其他的,但从票据法上看都有法院的止付通知。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应收票据”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

在我国,根据商业汇票承兑人的不同分为两种:
1、承兑人是非银行的单位的,称为“商业承兑汇票”,即由银行以外的单位承诺到期兑付票款;
2、承兑人是银行的,称为“银行承兑汇票”,即由银行承诺到期兑付票款。

由于银行资金充足,信誉度高,因此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银行承兑汇票是不会出现到期不获付款的情形的。但是,商业承兑汇票就不同了,出于各种原因,票据到期时,承兑人是有可能无力支付票款的。

所以,如果持票人持商业承兑汇票向贴现银行进行贴现,票据到期后,贴现银行存在收不到票款的情形。这时,按照规定,贴现银行向其“前手”即贴现企业追索票款。如果贴现企业也无力支付票款的,则,贴现银行将该票款转作对贴现企业的贷款,并按规定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