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献角膜的流程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3:48:46
听说还要进行身体检查,这个检查是免费的吗?

是免费的!

十字会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捐献遗体和角膜的宣传、咨询、协调、登记等工作。?

公安、民政、财政、林业绿化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捐献遗体和角膜工作。

? 第五条 接受捐献遗体和角膜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开展医学教学、科研能力的医学院校、医学科研单位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二)有相应的医学专业设施和必要的经费;?

(三)有专门从事遗体处理、角膜移植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场地。?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经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发给《贵阳市接受捐献遗体和角膜资格证书》。?

第六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登记、接受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及登记、接受的具体事项。?

捐献遗体或者角膜应当由本人到登记机构登记,或者要求登记机构上门登记。生前经过公证、留有遗嘱表示捐献遗体或者角膜,但未办理登记的,捐献人死亡后,可以由其执行人代为登记和办理捐献手续。?

执行人可以是捐献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公民、单位、组织。?

市红十字会应当向捐献人颁发统一印制的捐献卡和纪念证。?

第七条 登记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捐献内容;?

(二)遗体或者角膜的接受单位;?

(三)执行人姓名、住址、电话及通知接受单位接受遗体、角膜的方式;?

(四)保密要求。?

捐献人对所捐献的遗体、角膜明确接受单位的,登记机构应当按照捐献人的意愿办理;没有明确接受单位的,由登记机构负责联系接受单位。?

第八条 变更、撤销捐献遗体或者角膜登记,应当到原登记机构办理手续,登记机构不得拒绝。申请撤销登记,应当交回捐献卡和纪念证。?

第九条 捐献人死亡后,执行人应当按照登记约定的方式,通知接受遗体、角膜。接受单位收到执行人通知后,应当及时接受。接受遗体时,可以举行告别仪式。?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接受单位可以不接受遗体或者角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