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拔4000米左右地区规定的退休年龄记工龄(含特殊政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2:40:55

关于职工正常退休年龄、特殊工种退休年龄及超出特殊工种退休年龄的工龄能否承认的问题,有关政策规定:1.正常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2.特殊工种工作年限及退休年龄,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它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3.符合病退或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超过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病退或特殊工种退休年龄,但尚未达到正常退休年龄的,其超出病退或特殊工种退休年龄的缴费年限应予以承认,并相应计算有关退休待遇,其退休时间从审批机关批准之月计算,养老金从批准的次月起纳入统筹。根据以上政策规定:刘某是符合特殊工种退休的人员。刘某2003年办理退休手续时,已48周岁,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退休年龄(女45周岁)但尚未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女50周岁),其超出特殊工种退休年龄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2000年至2003年的这段缴费年限应予以承认,工龄可连续计算,并应按2003年的时间计发养老金,养老金从批准刘某退休的次月2003年3月起纳入统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