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哥哥姐姐近来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9:20:21
我朋友家是个工厂 有个工人不小心弄到手 工厂出了医药费 但是最后手还是不能用了 也就是没右手了 那个工人要工厂给他损失 这个工厂付了全部的医药费 用不用在给他损失?》谢谢 急!!
补充点:工人是在工作中受伤 是工人本身操作失误造成的(他在检东西时忘了自己抬起脚上的开关) 工人进行过安全教育 枪上也有那些安全部门让贴上的标语

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残疾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治疗期间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这个属于工伤认定有几个点
1,工人是不是在工作中受伤
2,是不是因为工人本身操作失误造成的
3,工厂有没有进行过安全教育,有没有适当的安全保护措施
如果以上责任都是工厂方面的,那是要赔偿一定损失的,具体需要医疗部门进行鉴定。

可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内容~

肯定要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