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单程证夫妻团聚类的几个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20:57:17
近日从广东出入境管理处网站看到(附网址):http://www.gdcrj.com/wlgat/gadc/ldjmchgmdj/t20040209_3883.htm
夫妻团聚类申请手续:按照中国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凡与香港、澳门居民结婚的内地公民,除法律规定的不准出境人员以外,均可申请前往香港、澳门定居,并可携带一名14岁以下的亲生子女随同前往。
现就以上内容提出如下疑问:
1、以上内容是否确切;
2、如确切,那么按照中国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指的是那个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3、这个香港、澳门居民指的是获得香港居留权的居民还是指永久居民,有何法律依据;
4、可申请前往香港、澳门定居,并可携带一名14岁以下的亲生子女随同前往,是指双方的亲生子女还是内地居民的亲生子女,如双方均为再婚,内地居民的一名14岁以下的亲生子女是否可以随同前往?有何法律依据?。
5、单程赴港澳定居的条件(附网址):http://www.gdcrj.com/wlgat/gadc/ldjmchgmdj/t20040209_3884.htm有没有更加详细的法律条文。
请相关业内人士指教,不胜感激。

www.guangzhou.gov.cn 2005年7月16日 09:41:38 来源: 广州日报

中国广州网讯 记者昨天从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获悉,公安部近日将广东省夫妻团聚类申请人赴港定居分数线由原来的219.2分调整为182.6分,即2000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的,年内均可获安排赴港定居。这是公安部今年第二次调整广东省夫妻团聚类申请人赴港定居分数线。调整后,广东省单程夫妻团聚类申请人赴港定居分数线首次与全国的分数线持平。

自2002年以来,广东持单程证赴香港定居的人数降幅较大,特别是夫妻团聚的减少,使得广东省单程夫妻团聚类申请人赴港定居分数线逐年下降。今年1月,公安部曾将2005年广东省夫妻团聚类单程赴港定居分数由237.3分调整为219.2分,即1999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的,年内均可获安排赴港定居。这次再作调整,让夫妻团聚类申请人可以提前1年赴港定居。

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提醒申请人:近日将公布一批符合安排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凡是2000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的,且已申请赴港定居的申请人还未获安排赴港定居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或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咨询。名单公布15天内无投诉举报的,便可出境定居。如有疑问,可向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咨询。咨询电话:(020)83119147,投诉电话:(020)831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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