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拿我的身份证办信用卡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7:19:44
现在北京有的银行在办理信用卡的时候只需要一张身份证复印件,连原件都不用看,然后就只需要一张名片了,身份证前几年没概念所以复印件肯定有流失,现在的银行只为了办卡连身份都不核实,想想太可怕了.我曾经问过办卡人员如果被恶意透支怎么办,她回答我说会上银行黑名单,如果真的被别人冒用的话就比较麻烦了,难道会因为银行的不负责任让我们来上黑名单吗?

这样的事很多的,现在银行为了扩大的信用卡的使用人数在办卡反面的管理很松的,一旦你被冒用并恶意透支了,肯定会上黑名单的。前不久,上海出过这样的事件,那人只申请办理了1张信用卡,结果邮寄来了3张卡,其他的申请书都不是他自己的签名,他去打官司,虽然胜诉了,但还是上了黑名单,他也并没有恶心透支。
所以要保管好你自己的身份证,也不要借给别人使用,如果是需要提供复印件的,在上面写好了是为了办理什么事情的。

有事,如果信用卡办下来,别人透支后未还款,那就需要自己还款了,否则会影响自己的个人信用
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
信用卡恶意透支的后果:
1、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2、产生利息:日利息按0.05%计算,从消费记账日起息;
3、产生滞纳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滞纳金,按月计收;
3、银行会起诉;
4、自还清欠款日起5年内无法在银行办理信贷类业务。

如果不是自己办的信用卡,可报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冒用他人名义办理信用卡,涉嫌信用卡诈骗,适用刑法196条之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铰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银行的信用制度上以开卡的身份证为主的
身份证是不能丢失的,
最后可能发展到你告银行,不过打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