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的具体性”是什么意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3:17:33

教材一方面说,事物的联系是客观的;另一方面又说,人们可以根据事物的固有的关系改变事物的
状态,建立新的具体的联系。这两种说法是不是矛盾的?
我们理解任何哲学观点,都应当坚持唯物主义,又坚持辩证法,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看待联系
问题,也应当如此。
我们承认人们可以根据事物的固有的关系改变事物的状态,建立新的具体的联系,同时我们又 必
须肯定事物的联系是客观的。因为,一是所谓人们可以改变事物联系的状态,只是改变了事物联系
的具体形式,并不是取消了事物自身所固有的联系。例如,人们在河流上建起了大坝,就是对水与
河床地势相互作用具体形式的改变,而水与周围固态物质所固有的相互作用(如压强这种作用)是不
会被改变的。二是当人们试图建立新的具体联系时,只有根据事物所固有的联系内容(包括客观规
律和客观条件,因为规律是事物本质的必然的内在的联系,条件是同一事物联系着的有关因素),
才能够办得到。否则,任何建立新的具体联系的尝试,都是要失败的。例如,人们发射的地球通讯
卫星,不仅与地球之间形成了新的具体联系,而且还成为人们之间的一种新的具体联系的“中
介”。但是,要把它发射成功,就必须严格按照宏观物体所固有的力的联系进行计算。如果忽视了
事物固有的联系,出现了不允许的误差,这种新的具体联系是不能够建立起来的。
可见,坚持联系的客观性与承认人们可以建立新的具体的联系,二者并不矛盾

联系的客观性是指,联系客观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联系的普遍性是指,联系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联系的意义是揭示世界是一个整体。
关于联系的普遍性:事物是普遍联系的,意味着一个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是有条件的,不存在无条件的事物,在哲学上它主要批判基督神学认为世界存在第一因的观点。
联系的客观性和普遍性意味着:任一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