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存车处摩托车丢失应不应该由保管员全额赔偿,是否有罚款,单位承担什么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0:42:29
还有摩托车是2003年9月买的,如果赔偿到2006年9月应该怎么折旧,4000元的车应该赔偿多少钱?
问题是保管员只是一个和单位有着临时雇佣的关系,月工资只有330元,是否保管员要负全责?

首先要确定的是你有没有交存车费,如果交了,那你们之间就存在一种合同关系。你交钱,他就有义务给你看护好你的车辆。车辆丢失,保管员就有义务赔偿。如果没交,那就不存在这种法律关系了。那他就不用赔。单位没有任何责任的。

按惯例,单位是不会赔的。

不会赔偿的

不会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