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律网新闻---代理诉讼半途被“飞” 律师向委托人追讨违约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7:25:37
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委托帮其打官司,可当事人却中途停聘。为此,一贯以代理人身份出现在法庭的律师,为自己的利益打起官司。昨日(14日),禅城区法院对一起诉讼代理合同纠纷进行一审判决,认定代理合同约定提前终止要付违约金的条款无效,驳回原告广东某律师事务所对被告东莞市某彩印厂、吕某、袁某的诉讼请求,据悉,这是佛山首例律师向委托人追讨违约金的案件。

案情回放

代理诉讼半途被“飞”

去年7月1日,东莞市某彩印厂委托某律师事务所,代理其与佛山市某塑料公司合同纠纷案的诉讼活动,直到该案终结。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东莞市某彩印厂委托广东某律师事务所后单方提前终止委托,律师事务所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如果实行效益收益和尚欠律师费,东莞市某彩印厂应另向律师事务所支付违约金或者律师费损失9万元;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无故终止代理,已收取的律师费则全额退还给彩印厂”。

律师事务所代理完一审后,在去年12月8日代表彩印厂向市中院提起上诉。今年2月17日二审开庭前半小时,该律师事务所突然接到彩印厂的通知,方悉自己被撤销了代理权。而该通知早于二审开庭前3天已发给佛山中院。于是,该律师事务所以彩印厂单方提前终止合同,须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9万元为由向法院起诉。

庭审激辩

【原告】当事人构成违约应当赔偿

原告诉称,他们接受委托后,全力投入到纠纷案的代理工作中,并通过努力使该案已终止的鉴定申请重新启动。该案一审历经两次庭审,律师花费大量的时间及精力组织证据、材料及代理意见,其中部分证据及代理意见被一审法院采纳,因而取得一审判决免除彩印厂袁某法律责任的良好效果。一审判决送达后,经彩印厂同意,律师积极准备上诉材料送至二审法院,但彩印厂却在开庭前半小时通知律师撤销其代理权,并另行委托了代理人。根据他们的合同约定,彩印厂应向律师事务所支付违约金9万元。

【被告】合同内容显失公平

3被告辩称:合同是由律师事务所事先拟定的格式合同。彩印厂以为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是两名律师,结果只有一名律师和一名助理。对于一审结果,他们不同意律师事务所的“部分胜诉”的说法,称一审结果对彩印厂责任分开实际上

????如此判决意味着当事人可以随时无任何理由"合法"的终止与律师的委托合同,那签订合同还有什么意义?双方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
劳动纠纷中就有类似情况,劳动者提前三十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得拒绝,但这并不影响单位要求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的权力,同理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律师事务所不得要求继续履行,但并不影响根据合同法及民法通则要求违约责任的权力,违约金是否过高是否需要调整是另一个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