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为何种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0:43:45
某店经营的笔记本电脑为假货,顾客买回去发现不能用,第二天要求退货。
店主拒不退货,声称只能换。双方于是争吵并大打出手,打斗过程中,店主
用自己的水果刀刺伤顾客内脏,由于受伤顾客逃离现场,事后法医鉴定为重伤。请问应该定店主:
故意伤害罪还是故意杀人罪?

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及刑法司法解释中,在双方互相斗殴过程中,不顾对方死活的乱捅刀子的行为,应该根据受害人的伤势程度来定罪,被害人受重伤的,按故意伤害罪论处,被害人死亡的,按故意杀人罪论处,因为不论是被害人重伤还是死亡都可以认为是在行为人主观意图范围之内,至少是一种放任的态度,即至少是间接故意。

这个要看情节的,应该是属于激愤犯罪的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一般这种属于间接故意,有什么结果定什么罪。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店主并无杀死顾客的直接故意(因顾客并未死亡,当然更不存在间接故意),即使顾客因伤致死,如对定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致死)无法确定的,一般应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解释,即定一轻罪故意伤害罪。

应该是故意伤害罪的,你可以民事附带刑事一并起诉对方,让这些奸商既要赔偿费用,又要让他依法认罪的。

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