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天津市退休职工在岗工资标准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23:03:30

2006年7月26日天津市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待遇调整标准秘密出台,具体内容如下,敬请关注!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调整标准

范围:企业退休人员及转制院所、二级行政公司转制后退休人员

一、05年

1、普通调整

范围:04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

标准:缴费年限(包括工龄)合计不满15年 50元

15——20年(满15年不足20年)55元

20—25年 60元

25—30年 65元

30—35年 70元

35年以上 75元

退职人员 35元

2、特殊调整

条件及标准:a、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0元

b、军转干部 +40元

c、1994年12月31日前退休 +20元

d、1995年1月1日后退休且2004年12月31日前

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 +20元

3、补齐政策

条件与标准:

a、军转干部 b、原工商业者退休人员

上述两类人员本次普调+特调后基本养老金仍不满842元的,补齐到842元

4、执行时间

05年增资自05年7月1日起执行,06年8月办理,需进行补支付13个月(05年7月——06年7月)

二、06年

1、普通调整

范围:05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

标准:缴费年限合计不满15年 100元

15——20年(满15年不足20年) 105元

20—25年 110元

25—30年 115元

30—35年 120元

35年以上 125元

退职人员 65